反映学籍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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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的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申请办理转学。申请人可将相关转学材料提交所在学区学校,在学校学位允许且又符合转入条件的情况下,由学校安排学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和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所需材料以学校要求提交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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