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推进我区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宅基地管理,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6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结合广东省宅基地管理政策精神进行修改,并将名称更改为《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由于改动较大,现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3日。
征询意见期间如有修改意见的,请与我局宅基地管理股联系。联系人:罗先生,曾先生;联系电话:88689105,电子邮箱:gmnyncj@163.com;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0号;邮编:528500。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3日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