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钣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绿色共享喷涂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钣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绿色共享喷涂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钣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绿色共享喷涂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钣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竹路18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钣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竹路18号之一,现有项目营业面积约500平方米,设有2个汽车喷漆房,每年修补喷漆汽车800辆,年使用油漆量80kg。为满足市场需求为响应地方的环保政策,建设单位依托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将建成高明区内首个绿色共享喷涂中心,具体改扩建内容如下:(一)本改扩建项目将汽车底漆、中漆喷涂使用的油性漆改用低挥发性的水性漆,面漆使用清漆喷涂;(二)将现有项目2个油性漆喷漆房中的一个改造成水性漆喷漆房,保留现有的1个油性漆喷漆房,并在此基础上扩建4个水性漆喷漆房,扩建的水性漆房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扩建1个,二期扩建3个;(三)扩建现有厂房的占地面积,改扩建后公司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维修保养车辆约6000辆,修补喷漆24000幅/年,其中改扩建一期和改扩建二期分别维修保养车辆3000辆,修补喷漆12000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废水定期交由具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②磨灰、抛光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粉尘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收集后由“过滤棉装置+等离子净化+UV光解”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水性漆喷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装置+水喷淋”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喷漆废气处理后通过3个15m高排气筒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