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6—131)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鱼塘、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祠堂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村集体鱼塘共15张,村集体土地共两块,其中:
1沙另大塘约14亩;2坑头东鱼塘约4亩;3地塘脚鱼塘约4亩;
4西半坑鱼塘约4亩;5洞心东鱼塘约6亩;6电房脚鱼塘约6亩;
7东半坑鱼塘约6亩;8虾公井2号塘约13亩;9西半坑鱼塘约4亩;
10虾公井西鱼塘约7亩;11虾公井1号塘约15亩;12下塱1号塘约18亩;
13下塱2号塘约17亩;14下塱3号塘约16亩;15下塱4号塘约23亩;
16岗兰脚土地约4亩;17公路上土地约3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上三合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 合同期限:5年;
4. 交易底价:6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无;
6.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000元/张;
8. 履约保证金:1000元/张。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鱼塘、土地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仅限于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社员承投。
四、本次鱼塘、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2.集中地点:上三合经济合作社祠堂;
3.需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每张鱼塘、土地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1000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分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祠堂现场正式开始。开标地点: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祠堂现场,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合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35****5625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