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菱汇苑17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262号
关于武菱汇苑17#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武菱汇苑17#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分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中武景熙置地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武菱汇苑17#修改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以东、西江河以西、高明大道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7#修改主要有:1.首层大堂范围缩小;2.垃圾站雨棚宽度调整;3.屋顶机房层高调整;4.标准层户型编号调整;5.修改后建筑面积由10350.18平方米调整为10354.04平方米,计容面积由10117.27平方米调整为10086.44平方米,基底面积由408.3平方米调整为408.85平方米。
本次17#修改总建筑面积增加3.86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30.83平方米,基底面积增加0.55平方米。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2日(其中5月1日-5月5日为公众假期)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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