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点挂钩单位的通知
明办发〔2010〕31号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和
联点挂钩单位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鉴于我区区级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落实区级班子成员挂钩联点制度,进一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点挂钩单位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如下:
一、荷城街道
1、联点挂钩单位(28个):区委区府办(牵头单位)、区人大办、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区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林业局、区人防办、区信访局、西江新城管委会、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档案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人武部、高明供电局、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佛山电台高明分台。
2、联系挂钩领导:唐棣邦、陆帜然、黄坚、罗雄、黄棋泰、梁恩球、余明开、张枫。
二、杨和镇
1、联点挂钩单位(10个):区政协办(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文联)、区民政局、区史志办。
2、联系挂钩领导:区惠娘、严冰、夏细华、俞宙虹、刘志刚、许新林。
三、明城镇
1、联点挂钩单位(12个):区委组织部(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委老干部局(老干中心)、区编委办、区农业局、城乡规划分局、区科技局(科协)、区交通运输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卫生监督所。
2、联系挂钩领导:吴耀棠、陈仕兴、谭国雄、王培星、区社凯。
四、更合镇
1、联点挂钩单位(22个):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外侨局(侨联)、区安监局、区公路局、区体育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区公资办、区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区烟草专卖局、防雷高明分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残联、区血站。
2、联系挂钩领导:马亮照、史建新、刘德乐、龙启、余中伟、朱维礼。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