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府201225号(关于印发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NHZJ〔2012〕003
里府〔2012〕25号
关于印发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
财政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
财政贴息实施方案
为帮助和扶持我镇大学生创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则
本方案所称的财政贴息是指里水财政每年从扶持本地人员创业基金中单独列支,专项全额用于里水户籍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的贴息。
二、建立工作领导机构
(一)成立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永洪(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朱雪仙(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李嘉跃(里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常务副局长)
林月新(镇团委副书记)
王 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里水支行行长)
成 员:邓泽彬(财政局副局长)
陈伟恒(里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副局长)
叶锦铭(镇团委副书记)
范炳尧(里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就业培训股副股长)
刘淑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里水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在里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业贴息办”),李嘉跃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创业贴息办的职责
1.负责对借款人的创业风险审核和评估;
2.负责对借款人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出及时决策和处理办法。
(三)各部门分工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里水支行:负责促使与本地创业者顺利衔接;做好借贷方面的手续,加强借贷人和资金审核。
2.里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做好贷款贴息的总体预算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贴息贷款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有关政策;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宣传。
3.财政局:做好资金的落实和到位,做好与银行的资金(贷款利息)接洽,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
4.镇团委:负责做好申请人大学生身份的审定;充分利用青年社团广泛宣传创业基金,挖掘有创业意向毕业生,开展“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青年创业氛围;建立有关毕业生创业的相关网页,对创业优秀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创业事迹的宣传。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对象要求
借款自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本镇户籍的大学生,年龄在21-30周岁之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材料
填写《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批表》(附表一)、个人身份证件(属法人组织的还需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学历证明材料、贷款合同、经办银行签字盖章的已发生利息清单(原件)等材料。
(三)流程
1.借款人向创业贴息办提出贷款贴息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2.创业贴息办每个季度次月10日前对申请贴息项目进行初审后报给镇财政局。
3.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贴息项目后,根据核定项目的贴息金额下达贴息资金预算指标。
4.财政局与创业贴息办共同确定贴息项目及其额度,拨付贴息资金,确保贴息资金及时到位。
(四)管理与监督
1.财政局与创业贴息办密切合作加强贴息项目的审核和贴息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上报项目。
2.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经营盈利创业项目。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行业:房屋中介服务业;学校或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创办;有价证券、期贷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3.在资金使用上如有不正当行为,创业贴息办有权拒发、追回贴息,并且追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由里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牵头,财政局支持配合,根据此方案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贴息项目工作。
(二)贷款金额20万以内全贴息。
(三)符合贴息对象最多可享受12个月的贴息。
(四)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内新贷款项全额贴息。
***: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批表
***: |
里水镇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所属村(居):
申请人情况 | 相 片 1寸近照 (彩色) | ||||||||||||||||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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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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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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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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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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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项目经济类型 | 个体□ 有限责任公司□ 其它 | ||||||||||||||||
贷款情况 | |||||||||||||||||
贷款银行 |
| 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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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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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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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元,(大写): 元 | 期限 | 年 月 | |||||||||||||||
利息金额:¥ 元,(大写): 元 | 期限 | 年 月 | |||||||||||||||
1、贷款用途(项目说明):
2、还款来源: | |||||||||||||||||
申请人声明 | |||||||||||||||||
本人声明:1、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如有隐瞒或虚构,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经营盈利创业项目。3、在资金使用上如有不正当行为,创业贴息办有权拒发贴息。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镇创业贴息办查意见 | |||||||||||||||||
镇团委 |
已对申请人学历身份进行审查,(符合、不符合)规定条件,拟(同意、不同意)申请人办理创业资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里水 支行审查 意见 | 已对申请人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调查,申请人所借的款项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贷款利息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借款时限 ( 月)。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镇人社分局审查意见
| 已对申请人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查,(符合、不符合)规定条件,拟(同意、不同意)申请人办理创业资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镇财政局 意见 | 已对申请人有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不符合)规定条件,现拟(同意、不同意)申请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本表格一式四份,银行、镇人社局、镇财政局、申请人各一份。
主题词:财政 贷款 方案 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