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改造工程(改造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工程量清单.zip施工图纸.zip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的丹灶镇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改造工程(改造工程部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
二、工程名称:丹灶镇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改造工程(改造工程部分)
工程地址:丹灶镇初级中学
三、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四、工程规模:学校大门口改造、学校门卫室改造、学校家校合作室改造、学校地面硬底化改造、学校广场花坛改造、校园内绿化改造及学校综合楼电子显示屏安装等工程,具体施工方案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规模约17万元。
五、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12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月,工期 3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其他资格文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许可证原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没有在佛山市相关建设部门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总务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如需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时间: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8时30分~17时00分(法定假期除外)
地点: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11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968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证照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
办公地址: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11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968
二○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