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修改答疑文件TZ004
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修改答疑文件
TZ-004
本文件是对《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的修改答疑文件。本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现将2014年1月6日发布的《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补充修改文件TZ-001号》、2014年1月10日发布的《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答疑及补充修改文件TZ-002号》、2014年1月14日发布的《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补充修改文件TZ-003号答疑》共3份文件全部作废,各投标人必须以本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一、 本工程时间安排的修改:
由于招标文件的修改,现将相关时间统一调整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月22日9:00分~10: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上午10:00分。
3、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上午10:00分。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1月21日24时。
二、对《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
①对“(6)其他,第3小点”进行如下修改,原内容为:
(6) | 其他 | 3、本项目要求的土质必须为未经开发的原山岗红泥,且在中标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该取土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逾期未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填埋的土方与招标人要求不符,中标人必须将不合格的土方运离施工现场,招标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偿,若多次发现上述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
现修改为:
(6) | 其他 | 3、本项目要求的土质必须为原山岗红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签订承包合同前期间,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共同前往中标人提供的取土点采集填土土样送相关部门检验,且必须提供该取土点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两项要求中标人必须一并通过,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将其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在施工期间,招标人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土样检查,若发现填埋的土方与招标人要求不符,中标人必须将不符合的土方运离施工现场,招标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偿,若多次发现上述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
②对“(6)其他”增加如下条件:
(6) | 其他 | 24、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天内进场施工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2.3.1,原内容为“中标人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按以下收费”现修改为“中标人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按以下收费(中标金额=中标的每立方造价×480000立方米)。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原内容为: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部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不计利息)。 履约担保的金额:/ |
现修改为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10%(中标金额=中标的每立方造价×480000立方米)。 履约担保金由两部分组成: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担保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 履约担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不计利息)。 |
4、招标文件P94***《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原内容为:
保证金金额以人民币计,投标人将金额为人民币19.2万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应最迟在2014年1月10日24:00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
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706****09617
现修改为:
保证金金额以人民币计,投标人将金额为人民币19.2万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应最迟在2014年1月21日24:00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
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6****09617
特别说明:凡于2014年1月3日前存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自行与相关银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2014年1月3日后存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按本补充及修改说明文件执行。
5、对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进行修改,原内容为:
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工期达到30%时,工程进度必须达到35%,工期达到60%时,工程进度必须达到70%。开工日期均按业主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现修改为:
施工总工期:115日历天。工期达到30%时,工程进度必须达到35%,工期达到60%时,工程进度必须达到70%。开工日期按业主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而延长。若在施工期间出现大雨或以上情况,则按其发生的天数顺延工期(大雨或以上情况是指西樵镇自动监测站(官山大泵站)测定日降雨量大于或等于25.00MM,该数据以广东省气候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中标人应负责开具上述证明及其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 对《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
问:“结算以实际的工程量(计算公式:实际填方面积×(设计标高-施工前标高)/1.3)进行计算。”对结算方式有疑问,为什么实际填方量需要除以1.3系数作为结算工程量?
答: 本工程对土方有夯实要求(以1.25吨汽车能直接在土方上面正常行驶为标准),但土方内部仍有较大的松散空间,因此“实际填方面积×(设计标高-施工前标高)”部分为虚方体积;实际的工程量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因此天然密实体积=虚方体积/1.3。
本修改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本修改答疑文件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