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号)有关规定,由我分局组织编制的《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于2019年12月3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56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的原因
因南海区城镇化发展较快,而在现行规划中丹灶镇、狮山镇、九江镇、里水镇、大沥镇部分用地规划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符合当前城镇、村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另外重点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量增大,存量规模不足。因此需要通过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落实建设用地布局,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村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10.9122公顷,共涉及23个地块,位于丹灶镇、狮山镇、九江镇、里水镇、大沥镇。其中现状农用地为104.6679公顷、建设用地3.5692公顷,未利用地2.67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3、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南海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没有发生变化。
4、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五、批准时间: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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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海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2、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rar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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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 | |
丹灶镇 | 使用前 | 5432 | 4597 | 3763 |
使用后 | 5483 | 4***8 | 3814 | |
狮山镇 | 使用前 | 19796 | 17050 | 14834 |
使用后 | 19822 | 17076 | 14860 | |
九江镇 | 使用前 | 3757 | 3428 | 2703 |
使用后 | 3780 | 3451 | 2726 | |
里水镇 | 使用前 | 6328 | 5636 | 3735 |
使用后 | 6334 | 5***2 | 3737 | |
大沥镇 | 使用前 | 7507 | 6607 | 6006 |
使用后 | 7512 | 6612 | 6009 | |
南海区 | 使用前 | 5***72 | 49266 | 44166 |
使用后 | 5***72 | 49266 | 441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