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佛山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资金(外贸转型升级)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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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
现将《转发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佛山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资金(外贸转型升级)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您们,请申报企业于2015年11月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每页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到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3楼外贸科,逾期不予受理。电话:86293676
南海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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