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决算情况分析
二、 “三公”经费情况
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 政府采购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水行政管理,测绘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抗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及维护国土资源、水事、燃气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燃气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土地整理、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承担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四)承担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划拨、国有土地的收回及其使用权的公开交易;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收用;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批;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和土地收购储备指导工作。
(五)负责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以及地价动态监测。
(六)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行业;负责测绘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
(七)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八)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区建筑、水务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
(十)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屋产权登记;负责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管理。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区建筑、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
(十二)负责国土、建筑、房地产、水务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和教育培训。
(十三)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燃气工程的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计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配置和防洪论证工作。
(十五)主管河道、湖泊、堤防并组织指导整治;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江、河、湖泊及排水(污)管网水量、水质的监测。
(十六)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供水、排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十八)负责协调开展区内人民防空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制定防震减灾的综合防御措施;管理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地区震情监测工作和地震应急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由8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行政单位1个,为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本级);事业单位7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河涌和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引排水调度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第二部分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77,843.6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7.66%。总支出78,337.7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6.56%。
(一)2016年本年收入决算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2016年收入决算77,84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01.17万元,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3,***2.49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决算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2016年支出决算78,337.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4,888.07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57263.95万元,农林水支出13937.9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2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1.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5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9万元,其他支出1672.39万元。
1、支出决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488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6.63万元,占13.96%,项目支出6,4431.44万元,占86.04%。
2、支出决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占73.93%;农林水支出占18.6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占3.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77%;住房保障支出占1.46%;节能环保支出、科学技术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和其他支出共占0.33%。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8.0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5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54万元;公务接待0.8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7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7.***%。
“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增购或换购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总额246.4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2.82%。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职务消费补贴政策调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总额225.28万元,服务类采购支出总额2,538.8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54辆。
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8(台,套)。
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1(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共对2016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3个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4,298.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3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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