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物业行业配合做好红火蚁防控应急工作的通知
禅建发〔2015〕862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预防、控制红火蚁危害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在发生红火蚁危害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采取应急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及佛山市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佛植防组发[2015]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区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林渔业局)反映。
一、红火蚁危害情况的确认与报告
(一)确认
疑似红火蚁发生地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在24小时内将采集到的蚂蚁标本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渔业局)转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由市植物检疫机构作出初步的鉴定,再由市送省植物检疫机构指定的科研机构鉴定。省植物检疫机构根据专家鉴定报告进行确认。
(二)报告
确认本地区发生红火蚁后,当地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对本地区进行普查,及时查清发生和分布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渔业局)应在24小时内将红火蚁发生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市农业局,同时抄送本区有关部门。
二、职责任务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渔业局)开展在管项目范围内的红火蚁宣传和防治工作。
三、防范叮蜇与伤口处理
发生红火蚁疫情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醒居民不到红火蚁发生区活动,防止红火蚁叮蜇伤人。需在红火蚁发生区域劳动作业的,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红火蚁接触;被红火蚁叮蜇后,要及时处理伤口。
四、宣传引导
在红火蚁发生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科普宣传,重点宣传注意事项、防范知识、防控技术和伤人防治方法。当出现媒体不实报道或社会上谣言流传时,应立即正面澄清,加强舆论引导,减少负面影响。
***: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2月29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林渔业局)联系电话:82665106)
(禅建发[2015]862号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物业行业配合做好红火蚁防控应急工作的通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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