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构建三大调解联动机制筑牢平安禅城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禅城区针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纳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安禅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规划。尤其在民事诉讼、交通事故、社会治安等矛盾纠纷聚集的领域,整合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等各种资源,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联动机制,彰显专业性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基本实现了为民服务和维护稳定并举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目标。2014年12月3日,佛山市委召开全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禅城区委专职副书记区柱明在会上介绍禅城区推进“三大调解”联动运作工作经验。
一、主要做法
通过整合资源、购买服务、健全制度,采取“3+1+1”模式(搭建三个平台、建立一支队伍、规范一套机制),探索出富有禅城特色的“三大调解”联动运作新路径。
(一)整合资源,搭建三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聚集在人民法庭、交警中队和派出所等基层政法部门的新特点,我区从2009年5月开始,有效整合政法部门资源,成立了诉前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纠纷三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在法院、交警中队、派出所设立了9个人民调解工作室,每个调解室安排1至2名专职调解员,专门负责调解诉前诉中民事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和治安纠纷。与此同时,区法院通过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派出所法官工作室的方式,与人民调解工作室合署办公,铺开了人民调解协议办理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日常工作中,区司法局负责驻法院、交警和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区法院和区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
(二)购买服务,建立一支专职化专业化调解员队伍
一是区财政出资购买服务,建立专职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五年来,我区将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先后投入100多万元,采取面向社会招聘人民调解员和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两种形式,建立了一支12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分别派驻到法院、交警中队、派出所调解室,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二是推行执业准入机制,为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保障。把专职人民调解员作为一种新兴的职业岗位推向社会,按照职业要求设定本科学历、法律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讲粤语、懂电脑操作等准入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准入门槛。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职调解员业务水平。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检查督导。通过蹲点观察、案卷评查、模拟考试、集中授课、案例交流、口才竞赛、岗前实习等多种形式,总结出一套新式的业务培训“组合拳”,突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升了专职调解员的实战能力。
(三)健全制度,规范一套专业性调解纠纷运行机制
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精细服务为着力点,推动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一是规范硬件建设。区法院、公安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在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调整出独立的办公室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室,所有调解室均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其中,同济派出所为人民调解工作室提供了接待室、调解室和心理辅导室,总面积达58平方米,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规范运作机制。区司法局与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先后制定了三个规范性文件,规范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交通事故和治安纠纷行政调解相互之间的衔接流程,规范了司法确认程序和10多种调解格式文书的适用,实现了调解过程各个运作环节的无缝对接。根据《人民调解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各专业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了公示告知、咨询接待、案件移交、受理承办、结案归档、统计报送等工作制度,设立了《解答咨询登记簿》、《案件办理登记簿》等系列工作台帐。
二、工作成效
我区“三调”联动历经五年多的持续运作,取得四大工作成效。
一是极大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便利,当事人普遍表示满意。在法院、公安交警和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职能在同一站点的融合,打破了单一调解模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多元化选择。同时,由于人民调解比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业务范围宽广,只要当事人跨进调解室的大门,调解室能受理则受理,使当事人可以就地享受人民调解的专业服务,节约了解决纠纷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免受了四处奔波之苦。通过案件回访,当事人对专职调解员的工作普遍表示满意:大部分当事人听到专职调解员电话回访觉得很意外、很感动;一部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后写下留言或写来书信,对调解室的工作给予点赞;还有的当事人出于感激,专门为调解室送来致谢锦旗。
二是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初发状态,有力地维护了我区基层社会稳定。驻区法院各人民调解工作室自2009年至今,共受理法院移交的民事纠纷1608件,调解成功率达67%;驻区公安交警的2 个人民调解工作室从2010年至今,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2279件,调解成功率达97%;驻同济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在今年试运作的3个月时间内,共调解治安纠纷96件,全部以达成书面协议形式结案,出现了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为100%的喜人成效。2012年,我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介。2014年9月2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楷鑫到同济派出所调研时,称赞同济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运作模式,可作为“示范标杆”在全市公安派出所推广。
三是贯彻了调解优先原则,凸显出专业性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职能作用。在“三调”联动工作中,我区贯彻调解优先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原则,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方便快捷、不伤和气、省时省力、节约成本等职能优势,引导并支持当事人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在纠纷案源保障的情况下,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把好调解纠纷质量关,吸收和引进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先进元素和理念,调解纠纷周期短、成功率高,调解协议履行率高,解决纠纷干净彻底、不留尾巴。
四是为法院和公安机关缓解工作压力,极大地节约了司法和社会治理成本。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法院、公安交警和派出所有效地缓解了工作压力,使法官和公安干警可以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刑事诉讼、路面防控、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等职能工作中。同时,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专职化、专业化开展民事纠纷、交通事故、治安纠纷人民调解,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与法官、警察之间的对立情绪,消除当事人对法官、警察的误解,不仅使矛盾纠纷顺利解决,而且促使法院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和撤诉率大幅上升,促使公安交警和派出所警务投诉直线下降。据统计,自我区“三调”联动运作以来,法院处理民事纠纷调撤率达60%以上;同济派出所整体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4%,涉警投诉率下降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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