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绿康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8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绿康医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紫南段9号 | 佛山市绿康医院有限公司 | CS2015-1-01 | 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22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13层高的医疗大楼(含局部地下室),规划设置120张床位。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医学美容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理疗科、麻醉手术科、急诊科、中心ICU、体检中心、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本项目设1台冷却塔(医院大楼裙楼2楼楼顶)、1台6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医院大楼1F西北角)、1台空气源热水器(医院大楼13F)、2台生物安全柜。其它内容详见报告书。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不设感染科,不设洗衣房、锅炉、食堂等配套设施,不提供煲中药服务;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南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污水处理池臭气经收集后引至洗涤吸收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医疗废水处理工艺微调,使用消毒剂(次氯酸钠)进行处理,基本不产生污泥;医疗垃圾委托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根据验收监测报告﹝GZH170****2301﹞显示:项目废水处理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废气处理后监测口监测值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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