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抽签选房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的通知》(粤建保函〔2018〕99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0〕24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20〕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区80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情况,我中心拟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家庭实施选房。为确保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次选房配售工作方案。
一、主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二、协办单位
区住房保障中心
三、选房时间、地点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分三批组织选房会。
第一批:选房人员为2021年1月至2月符合资格的申购人,选房会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
第二批:选房人员为2021年3月至4月符合资格的申购人,选房会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第三批:选房人员为2021年5月至6月符合资格的申购人,选房会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
每次选房会分一对一意向房源匹配和摇号选房两部分,地点在金澜北路68号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会议室。
四、房源情况的分类
禅城区第一区共有产权住房的房源共有80套,其中一套由于在拆迁范围不出售,故本次出售房屋为79套。房屋根据申购人申购表中登记的意向房屋情况进行分类,有1户以上符合条件申购人意向登记的所有房屋列为A类,无意向登记的所有房屋列为B类。
五、选房对象的分类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20〕12号)的有关规定“各区应结合需求及供应能力,建立按房配售制度。申请人的配售排序,可以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困难情况以及家庭财产、居住年限、工作情况、申请时间等因素综合评分确定,也可以通过公开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符合申购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住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供应对象,应当予以优先安排承购。”,拟对每次参与摇号选房的申购家庭进行分类,优先选房家庭为Y类;不优先选房家庭为N类。
六、选房流程
整个选房过程由公证处、纪检在会场监督和见证。
(一)意向房源匹配选房:
1.现场对只有一位申购对象的意向房源进行登记。
2.根据现场登记情况确认匹配成功的家庭名单。
3.一对一匹配成功的申购家庭和房屋不再参与下部分的摇号选房环节,直接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签订认购书,逾期视为放弃我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资格。
4.封选房号。一对一匹配完后,没有一对一匹配的家庭分为优先选房家庭和不优先家庭,分别准备对应数量的选房号卡,由现场公证人员和纪检人员进行检验后放进密封的信封进行封存。
(二)摇号选房:
1.选房规则。
(1)出售的房屋按以上第四点分为A类和B类,详见***2。
(2)参加选房的人员按以上第五点分为Y类和N类,根据类别按申购人的姓氏笔划由少到多排序。如同笔画的,按姓名的第二个字的笔划由少到多排序,以此类推,得出抽取选房号顺序(详见***3)。
(3)抽取选房号(Y1,Y2....;N1,N2...),由Y类选房号数字小的开始选房,再由N类选房号数字小的开始选房。可选房屋为其意向房源,如选择时意向房源已经被选的,可在B类房源中选择,如果都不愿现场签订认购书的,视为放弃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
2.准备阶段。
(1)主持人介绍摇号选房规则。每个申购家庭派一人参加。
(2)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温馨提示单张。
(3)由公证和纪检现场检查抽签盒。
(4)将密封的选房号放入抽签盒中。
3.抽取选房顺序号。
由主持人按以上排序现场安排申购人根据家庭类别分别抽取对应选房号,该选房号用于本次选房全过程,是每个家庭唯一选房顺序号,选房号由主持人宣读结果。向公证员、监督员及会场申购家庭展示。
4.房源配售过程。
主持人首先现场宣布出售房屋的意向登记家庭。申购家庭以类别为Y、N类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Y类家庭由选房号小的先选房,如没有Y类家庭或Y类家庭没有选择其意向房源的,由N类家庭选房号小的先选房。
其次,主持人按选房号从小到大,询问申购人是否购买其意向登记房屋,申购人需现场三十秒内决定是否购买其意向房屋,如购买,现场签定认购书,选房成功。如不购买其意向房源,现场签订放弃资格协议书。工作人员将结果贴到公示栏上对应的房源上。
如询问申购人时其意向房屋已被购买,可询问其是否购买房源B类,如购买,由工作人员指引其到指定位置等待下一轮选房,如不购买,则现场签订放弃资格协议书,两者均不愿意的,视其放弃。如是,由工作人员指引其到房源B类选房,选定房源后,申购人需现场三十秒内选定房源后,决定是否购买并现场签定认购书,即选房成功。工作人员将申购人名贴到公示栏上对应的房源上。
如现场不愿签订认购书也不签订放弃书的,视其放弃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资格。
5.公证员宣读《现场公证词》,抽签活动结束。
***1: 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售价公示表.doc
***2:第一批备选房源详细表.xls
***3:3月10日参加选房申购家庭顺序表.xlsx
***4:抽签选房流程表.xlsx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