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佛山市在1992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2011年得到全国爱卫会的重新确认。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每满3年复审一次”的规定,省爱卫会于2015年 6月3-5日,分成综合组和8个专项组对佛山市五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省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及访问市民等方式,对禅城区的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省专家组对佛山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给予较高评价,认为佛山市在城市综合治理、创建卫生(健康)镇村、城市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得到有效的巩固和发展。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复查组组长贾广虹向佛山市副市长王玲现场递交了“通过省级复查”的专家综合评价意见书,并建议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重新确认佛山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王玲副市长表示,佛山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复查,离不开各级政府、街道、居委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佛山将根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整改工作,争取在近期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各区、各部门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责任,抓紧整改;二是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三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以更好的面貌、更好的成绩迎接今年下半年国家暗访复审,确保我市再次顺利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爱卫工作科、除四害管理科供稿)
综合组检查石头村
环境组在海口村检查
检查兰桂居委会资料
省级复查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