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圆了贫困生大学梦
9月1日实施的扶贫助学工作制度,让贫困家庭子女不再读书难
核心提示:2006学年,禅城区资助辖区户籍困难学生2826人次,共发放393.581万元助学金,保证了区属学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学生无一因缴不起费用而失学。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贫失学辍学”是禅城区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在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今年9月1日实施的《佛山市禅城区扶贫助学工作制度》,更加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家庭子女的读书难问题。
□百姓故事
“妈妈不用找人借学费了”
建新路某小学在校生小袁(化名)一直与妈妈相依为命,当妈妈下岗后家庭生活更加拮据。记者了解到,家里仅靠妈妈帮人煮饭的300多元月薪生活,日子过得艰难。每到开学时,妈妈都会背着他到亲戚朋友家串门,“我后来才知,妈妈是去向他们借钱给我交学费。” 小袁告诉记者。
从2006年开始,佛山市为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杂费,小袁每学期只需缴110元的书本费。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又免除了书本费,小袁开心地说,“妈妈就没有再找人借学费了。” 实施扶贫助学新政策后,小袁妈妈更是可以凭证件前往所在街道办理扶贫助学手续,每年领取1200元生活补贴。
父母体弱多病、家庭贫困的小李同学今年也在扶贫助学新政策的帮助下,轻松圆了他的大学梦。记者昨日采访获悉,扶贫助学新政策不仅使低保家庭子女可以获得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450元以下的特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除外)或因家庭发生意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样也可以获得补助。小李告诉记者,“今年参加高考考上了华南师范大学,在即将跨入大学校门前,家里意外领取到3000元助学金。我不属于低保家庭子女,由于政策的延伸,让我轻松圆了大学梦。”
□爱心政策
临界低保也有补助
由于情况特殊,原本要在10月1日实施的《佛山市禅城区扶贫助学工作制度》在9月份新学年开学就正式实施,比原定计划提前了一个月。记者对比此前颁发实施的助学制度发现,此次实施的新制度,助学对象增加扩展到临界低保生范围。
据了解,政策外(临界低保)特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工作,主要是帮助暂不符合现行助学政策涵盖的范围和对象,但家庭经济实属困难的学生,主要通过社会筹措所得资金,对他们给予扶贫助学。
其中助学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450元以下的特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除外)或因家庭发生意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学年1500元,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每人每学年2000元,大学新生则为3000元。
据了解,此类家庭学生的助学申请是每年的7月1日到8月15日,通过村(居)委会、学校、街道收集、核查后上报区助学办审批,给予资助。然后由区助学办根据捐赠人意愿确定发放形式。
■温馨提示
具有本区户籍的低保及本市户籍的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和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新生可以获得政策助学。
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助学对象给予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00元。对就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公办)的助学对象免收学杂费,并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对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助学对象,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并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对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助学对象按统一标准,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及路费的资助,补助标准:省内专科4500元/年,省外专科5000元/年,省内本科5500/年,省外本科6000元/年。
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