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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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308、309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503098 传 真:0757-82109216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华宝北路9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拟于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北路9号B座对原有项目进行生产线改造。改造后,“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产PP-R管件6000万套、PVC管件1500万套,总占地面积4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原有项目生产线全部拆除,原有项目产品不再进行生产。施工期:本改造项目使用原有厂房及建筑进行生产,现阶段不再进行土建施工或装修。本项目不产生施工期环境影响,故本报告不对项目施工期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BOD5和NH3-N执行《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入佛山水道。废气: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处理装置(总处理效率按90%)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食堂油烟废气:建设单位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治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2mg/m3),总净化效率不低于85%。经处理后的油烟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在安装时安装减震基础或隔震垫,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等措施后,预计项目各边界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4a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2017 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