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起不具备佛山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资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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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在2018年12月24日向我局申请放弃续签新年度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根据《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的申请。因此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具备佛山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资格。
特此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禅社保[2018]142号 关于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起不具备佛山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资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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