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跨区医保开始接受申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高明区2016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跨区参加居民门诊申报工作已经展开,需要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的市民在5月27日前可到参保单位或个人所属的社保办事处进行申请。
根据区人社局发出的居民参加跨区医保相关事项的通告,凡本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或在高明退休并享受城镇职工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有需要办理跨区医保的,近期内要填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区参加居民门诊申报表》,送到所属社保办事处进行办理。该申请表可在佛山市社保信息网打印或到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市民填表前,要注意分清自己属于以下哪个类别:如果是单位参保人员,应提前将需求告知单位,由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如果是社会化管理人员,则在填表之外,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任一项可以证明参保人长期居住地的材料;需要到市外参保的人员,除表格和居住地资料外,还要准备参保人银行账号等信息。
如果市民去年已经申请办理跨区医保业务且今年参保地继续按上年所选居民门诊参保地不变的,今年不用再次申报。
工作人员提醒,由于社保欠费记录等将影响居民申请跨区医保,因此各单位、参保人今年6月要及时到地税申报、缴交当月职工社保参保费用,并及时查询参保信息,以确保符合享受当年度居民门诊待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