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强制拆违建猪舍
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张文芬报道:周一上午,高明法院依法对杨和镇对川某地块上违规修建的三排猪舍进行强制拆除。 据法院介绍,该地块属2005年政府依法征收土地的一部分。通过出让方式,高明某公司依法取得了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然而,因对政府青苗补偿标准不满,早前耕种该地块的村民谢某在征地之后却拒绝搬迁。他这种行为,导致了该公司长期不能对涉案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无奈之下,该公司只好在今年5月向高明法院起诉,要求谢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之后,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经审查,法院认为,谢某对政府青苗补偿标准有异议,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应以拒绝搬迁的方式,影响某公司对涉案土地的合法使用,于是同意先予执行。 由于在案件审理与执行阶段,谢某均没有出现,法院只能将有关执行材料用公告送达方式向被告人送达。然而,谢某却始终不履行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月22日,该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上午,拆除工作开始。经过两台钩机半小时的努力,违章猪舍及地块之上生长的树木被清除完毕,执行目的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