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贸示范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是千家万户每天食品消费的场所,是初级农产品和食品原材料流通的主要渠道,其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大良分局近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大良“现代街市”创建示范市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水平,为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一、坚持沟通协调,争取示范市场开办者的进一步支持。大良分局对示范市场的筹备建设工作非常重视,一是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情况,加强与农办、城建办以及当地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推进示范市场的创建工作。二是由分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到示范市场与市场开办者进行恳切的交流,宣传有关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示范市场创建的文件、标准,争取市场开办者的大力支持与热情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市场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改造。三是落实专人,安排分局“食品、市场监管小组”4名执法人员每天密切跟进示范市场的证照换领、电子台帐登记、制度上墙、日常巡查、卫生监管等工作,大力推动和支持示范市场的创建进程。
二、强化示范市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大良分局一是要求示范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掌握各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健全各项制度,分别在市场公告栏、证照栏公示。二是做好每批次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墙公示。三是做好日常检查和电脑台帐登记工作,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处理和报告;做好市场内肉类、水产品和其他食品的准入工作,要求农贸市场各经营者和定点农产品供应商、生猪的屠宰场签订供应合同,猪肉经营者要每日索取猪肉检疫的 “两证”,并悬挂“两证”在档口,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完善索证索票工作。
三、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示范市场食品安全意识。大良分局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向示范市场食品经营者发放《致广大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一封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肉品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摘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悬挂《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横幅,积极宣传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准入制的各项制度,提高市场管理人员、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四、积极开展示范市场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月13日,大良分局在区局计量科的指导下,联合计量所对大良现代街市经营户开展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工作,共检定弹簧秤、台秤、电子秤65台,对其中3台不合格的台秤责令停用,为加强了示范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五、加强示范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验收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大良分局针对近期发现注水猪肉的新闻报道,抓好示范市场“放心肉”监督检查,严查猪肉两证,加强了猪肉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肉品市场流通秩序;同时,积极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检查市场内有无“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进入市场;检查经营者的证照,发现无证照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发出办证指南和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高市场经营者的持证照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阻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