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获原则性通过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2015年1月7日至9日,省环保厅预评估专家组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专家们分成七个小组,奔赴五区对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我局彭聪恩局长在预评估情况反馈会中就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介绍。2007-2013年,我市顺利完成了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减排考核一直优秀。“十二五”以来,我市也是全省为数不多的四项指标每年都完成削减任务的城市。我市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2011年-2013年,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基本实现逐年下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全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25、48、66、4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有所改善,SO2、NO2、PM10、PM2.5降幅分别为21.9%、9.4%、20.5%和15.1%。其中SO2和PM10降幅十分显著,是全省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地级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得到省环保厅充分肯定。在水环境治理上,我市建立“河长”责任制,实行“一河一策”整治,全力推进区域以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水体水质变化的实时监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重点流域污染源调查,确保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专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苏一兵表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追责制度建设、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控、环保警察成立、村级工业园区治理等方面颇有成效,但是在危险废物处置、重点企业精细化管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还不尽理想。综合有关情况,专家组表示我市总体达到国家考核指标,原则同意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
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代市长鲁毅要求,我市环委会要把这些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要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一把手对分工工作负总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争取尽早迎接环保部的验收,早日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复核工作。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