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的通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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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主动公开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的通知》的通告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的通知》(佛环〔2011〕196号)的规范性文1份,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6日 抄送:市法制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 12月6日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佛环〔2017〕250号—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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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3:32: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