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政务委员教育局局长徐国元同志一行检查防溺水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8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各镇(街道)落实重点河段设置警示标志和安装防护设施工作的督查。7月5日上午,顺德区政务委员、教育局局长徐国元同志携顺德区教育局何超胜副局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国土城建水利局、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区教育局审批服务科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到伦教街道、乐从镇进行专项检查。
徐政务一行首先来到伦教街道,在伦教街道办刘国兴主任的陪同下先后实地查看了荔村、熹涌、羊额三个重点河涌地段。三个重点河段均设置了警示标志,并悬挂了警示横额,安装了防护设施。
随后徐政务一行又来到乐从镇,在乐从镇委副书记麦广强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罗村的两个重点河段。河段显眼处设置了警示标志,悬挂了警示横额,安装了防护设施。
每到一处徐政务仔细查看了重点河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建设情况,详细询问进入暑期以来在防溺水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向随行的区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检查征询相关的工作意见。
最后,徐政务对今年的防溺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我区河涌众多,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溺水伤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配合,逐项落实管理措施。
二、要开展联防巡查。各中小学校要联合村居,以学校保安队伍和村居治安队伍为基础,以区学校安全义务监督员为补充,建立联防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进行联防巡查。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公益宣传;广大中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和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师生和家长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强化家长是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意识。
四、要加强游泳和救生技能训练。全区各小学全面实行学生游泳技能普及制度,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入我区的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新生、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造册建档,同时告知家长限定在一学年度内必须让学生学会游泳,并将小学生游泳技能作为素质教育考察的内容之一。
五、要落实专项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要安排专项经费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和建设防护设施。
六、要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徐政务现场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
徐政务在伦教荔村检查
何局在伦教荔村检查
徐政务在伦教熹涌检查
徐政务在伦教羊额检查
何局在伦教羊额检查
徐政务在乐从罗沙检查
徐政务在乐从罗沙水闸检查
徐政务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