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下月实施
顺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可申请薪酬补贴,最高可达20万元。《顺德区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近期出台,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顺德区相关部门到企业开展调研工作的过程中了解到,针对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等问题,企业、人才反响较大。为吸引和留住高薪酬和高学历人才,顺德根据《顺德区开放引领创新驱动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要求,着手制定“营造人才荟集环境”系列人才新政,其中包括《顺德区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经过前期的调研和到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学习借鉴,区民政人社局牵头草拟了该《办法》。经过广泛的征询意见和修改完善,该《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
根据该《办法》,在顺德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的公共创新平台、总部在顺德区的上市企业(含新三板上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工作,经顺德区认定或评定获得区民政人社局颁发“德才卡”的各类高端人才,且在顺德区上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0万元的,可按上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所得的10%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年度发放。高学历类人才则根据学位给予薪酬补贴,获得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人才,分别给予连续2年3000元/月、2000元/月的薪酬补贴,按季度发放。
通过申报、初审、公示、核准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在所持德才卡中获得相应税收的薪酬补贴。
据介绍,此次薪酬补贴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顺德区对人才的综合吸引力。与此同时,除产业高端人才之外,《办法》也覆盖在顺德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的高端人才,使人才、产业、金融之间相互促进,为“科金产”融合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