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交警中队严查醉驾行为
醉驾正式入罪至今已施行一个多月,记者在乐从交警中队了解到,一个多月以来共处理“醉驾”行为2宗,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从5月1日起,乐从交警中队针对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增多,组织警力在乐从辖区进行查处酒后驾驶行为。5月4日晚,驾驶员夏某驾驶粤X号牌小轿车在乐从辖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乐从交警中队民警赶往现场时,发现夏某涉嫌酒后驾驶,即将其带回中队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夏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0克,已达到醉酒的标准。随即,中队民警把夏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后,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5.5毫克。根据今年5月1日后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酒后驾驶的规定,乐从中队将对夏某进行刑事拘留,夏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成为乐从镇醉驾入刑第一人。目前,乐从交警共处理“醉驾”行为2宗,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在此,乐从交警中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请自觉做到***不饮酒,饮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