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2018年供水价格检查情况
根据《汕头市发改局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全市供水、供气领域将价格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98号)精神,我局随机抽取了南澳县自来水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内容为2016年以来供水价格及收费行为。
水价执行情况。
一、2018年3月前按南价[2014]7号文规定收费,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按三个阶梯计价: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以下(含20立方米),每立方米1.75元;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20-30立方米以下(含30立方米),每立方米2.625元;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2.30元,特种用水为每立方米4.65元。对低保户、特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免费优惠6立方米。
二、2018年3月1日起按南发改[2018]9号文规定收费,居民生活用水按三个阶梯计价: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以下(含20立方米),每立方米1.91元;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20-30立方米以下(含30立方米),每立方米2.87元;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8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2.65元,特种用水为每立方米5元。对低收入群体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免费优惠8立方米。
从重点检查情况看,县自来水公司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无发现违规的收费行为。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