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份市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公告
2012年1月份市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公告
接访日期(每周三) | 时 间 | 专题分类 | 地 点 |
1月4日 |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劳动社保 | 市委市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室 (禅城区卫国路39号之一) |
1月11日 | 下午2时30分至5时 | 涉法涉诉 | |
1月18日 |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教育卫生 |
请来访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①接访日当天优先接访专题分类范围内的信访事项。②此前市领导已接访过或信访事项已经三级终结的,不再安排领导接访。③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④来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写明来访人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事由。⑤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佛山市信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