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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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2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41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3日,欢迎社会人士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调查。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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