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现场选房的通告
面向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结果已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根据《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分批次开展面向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现场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及选房名单
(一)本次现场选房的房源为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佳兆业假日广场、鹏安苑。
(二)选房对象: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审核合格人员(详见***1)。
(三)配租标准。
1.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项目供应房源户型均为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为75-87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2.佳兆业假日广场项目供应房源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45-58平方米,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鹏安苑项目供应房源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35平方米,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二、选房时间及方式
(一)选房时间。
1.第一场:排序为1-20号的职工,选房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10:00-10:30)。
2.第二场:排序为21-40号的职工,选房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10:31-11:00)。
3.第三场:排序为41-50号的职工,选房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11:01-11:30)。
4.第四场:排序为51-70号的职工,选房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下午14:30-15:00)。
5.第五场:排序为71-90号的职工,选房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下午15:01-15:30)。
(二)选房地点:大鹏新区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三)选房流程。
1.签到:各申请人提前10分钟到场,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入场并签到。
2.等候:各申请人在现场等候选房,并实时关注剩余房源情况。
3.选房:各申请人按排序选定住房并签订选房确认书,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离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离场,后续合同签订、钥匙交付等事项另行通知。
5.申请人如迟到,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四)放弃选房。
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未到场选房且未指定代理人的。
2.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3.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二)受理部门。
1.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333763。
2.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选房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严控参与人数,仅限申请人本人或者住房专员到场参加,选房现场请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保持静默,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二)现场选房人(申请人或住房专员)需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因疫情未能参加选房的,可授权本单位住房专员参与选房,授权形式可以拍摄视频或签订授权委托书。
(四)选房排序此前已在大鹏新区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现场公示,选房时按照单位人才选房排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仅可选择符合条件的房源,排位次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五)选房当日现场签订选房确认书,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变更所选定房源。
(六)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到本批次人才住房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
1.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授权委托书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