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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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08年5月12日至12月31日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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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13: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