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次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住房和建设局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了《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2019年度第二批次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的通告》,并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了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完成对住房需求单位的单位人才拥有房产情况、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新引进人才补贴领取情况、人才安居补贴领取情况等信息的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6日,共15日。
未通过初审的单位人才如有异议,应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公示期间,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送书面复核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盖章版的材料至邮箱(stwangxiao@dpxq.gov.cn),待疫情结束后,再将原件提交至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镇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室,联系人:钟工,咨询电话:0755-28336592)。
***:2019年度第二批次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结果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