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2020年决算的报告
(关于大鹏新区2020年决算的报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9.67%,为调整后预算的101.43%,下降10.1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49.97亿元,总收入为70.87亿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6%,为调整后预算的110.02%,增长0.71%,加上体制上解、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2亿元,总支出为70.87亿元。总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为零。
按照省财政厅的划分口径,九大类民生支出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新区九大类重点民生和公共安全支出5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6%,2020年始终保持85%以上的比重,反映新区民生投入持续加强。
(三)2019年结转到2020年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结转到2020年资金规模为零。
(四)预算调整情况
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计的65亿元调整为62.9亿元,调减2.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计的65亿元调整为62.9亿元,调减2.1亿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新区一般债务余额限额为0.9亿元,年末一般债务余额0.45亿元。2020年新区未发行一般债券,无还本付息支出。
(六)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0年初,新区预算周转金规模为2.22亿元。当年将预算周转金1.62亿元调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后,预算周转金余额为0.6亿元。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7亿元,实际形成支出0.31亿元(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另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调减预备费0.39亿元。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0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2.02亿元,主要是按预算法规定,将超收收入以及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新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2.16亿元,扣减调入公共预算的9.85亿元,加上按规定用当年结余补充的2.02亿元及从预算周转金中调入的1.62亿元,2020年末预算稳定调节金余额为5.95亿元,其中3.38亿元已调入2021年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0.26亿元,较去年同期数减少0.08亿元,同比减少23.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严控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大鹏新区增收节支过“紧日子”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任务要求,以目标为导向,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6亿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14亿元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2亿元,均严格按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要求执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下降19.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19.12%,汽车保有量为425辆,购置公务用车31辆。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同比下降27.10%,国内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方面。国内公务接待30次,444人。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4万元,同比下降91.69%。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实行零基预算,严格控制临时请款事宜。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0.02亿元,加上转移收入7.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36亿元以及债务转贷收入1.4亿元,收入总计21.98亿元,为预算的191.02%,增长11.4%。
(二)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6.6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8亿元及年终结余11.57亿元,支出总计21.98亿元,为预算的191.02%,增长11.4%。
(三)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了两次预算调整,具体如下:
1.第一次预算调整
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新区第一次预算调整内容如下:大鹏新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1.4亿元列入“转移性收入”类下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其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不变。同时,增加安排“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79亿元、“其他支出”类下“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61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类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15.4万元,年终结余调减15.4万元。
进行上述调整后,新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年初预计的7.81亿元调整为9.21亿元。
2.第二次预算调整
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新区第二次预算调整内容如下:根据深圳市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分配方案,分配大鹏新区抗疫特别国债2.3亿元,列“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大鹏新区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抗疫相关支出等领域:一是西涌河等防洪达标整治工程、王母河等综合整治工程和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整治-正本清源全覆盖工程等合计1.12亿元,列“生态环境治理”科目;二是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551.3万元、集中隔离场所工作经费6,126.1万元、社区疫情防控卡点人员经费1,379.6万元、疫情防控临时工作补助977.9万元等合计1.10亿元,列“其他抗疫相关支出”科目;三是稳岗援企政策资金745万元,列“援企稳岗补贴”科目。
调整后,新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9.21亿元调整为11.51亿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新区专项债务余额限额为1.4亿元,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为1.4亿元。2020年发行专项债券1.4亿元,包括2020年深圳市公立医院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六十期)0.41亿元、2020年深圳市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六十四期)0.79亿元及2020年深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六十五期)0.2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河道整治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当年全部使用完毕。由于上述债务未到还本付息时间,2020年新区财政资金偿还地方债务本金0元,债务付息支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为转移支付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由市财政局统一编制,按规定新区不需另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五、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向新区各一级预算单位印发通知,组织新区各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全部一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将政策和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二是在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对新增项目(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通过后方能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三是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新区全部预算单位开展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材料,自评覆盖整体支出、一般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性基金等。四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2020年度新区共25家一级预算单位均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报送监控材料。五是组织开展3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包括河道管养经费、小型建设工程资金与小型项目经费以及福彩公益金,出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份。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从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并给出建设性建议,为新区财政部门和相关预算单位以后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六、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大鹏新区严格落实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以及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四十五次以及四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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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收支决算草案
2.2020年决算其他重要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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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收支决算草案.xls
2.***2.2020年决算其他重要事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