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监管委托服务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监管委托服务
二、项目内容
对我区114处不可移动文物及2处博物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跟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开展2次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具体包括:1.制定安全巡查计划:拟定2020年文物安全巡查服务计划,按照分类巡查、联动巡查的要求,分街道、社区有序安排文物安全巡查工作。2.实施联动巡查:安排安全技术人员至少4人,分组开展巡查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巡查要点及整改要求,做好文物安全巡查记录,拍摄安全隐患现场照片、视频,实时提供文物点定位。3.实施分类巡查:(1)文物保护单位:每两周对我区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一次,并依照《深圳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对我区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文物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到B类以上的标准。(2)重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每月对所有重点文物建筑巡查一次,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3)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每季度对其余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及博物馆单位巡查一次,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4.组织安全培训及演练:对街道、社区文物专干、文物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导、指导文物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文博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能力。5.提交巡查记录及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每处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结束后2天内提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重点文物巡查结束后4天内提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及博物馆单位巡查结束后7天内提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6.协助下发整改报告:经我局审核,将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发至街道、社区文物专干,沟通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台账。7.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巡查中,重点检查上一次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落实,督促指导街道、社区落实整改,反馈安全隐患整改情况。8.建立台账档案:梳理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提交季度及年终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报告。
三、采购预算金额:325000元(叁拾贰万伍仟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五、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报名供应商须具有文物安全监管方面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报名供应商须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17:00
八、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14:30
九、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十、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
十一、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李工,联系电话:0755-89217050。
十三、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政府在线”发布内容为准(http://www.szpsq.gov.cn/)。如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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