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调研组到我委了解贯彻实施仲裁法情况
10月20日,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春生同志带领调研组一行三人,到我委了解贯彻实施仲裁法情况。市法制局纪检组长黄少明、市司法局副局长邱向东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委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姚阿洲同志主持。
调研组听取了汕头仲裁委的情况汇报。仲裁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工作,汕头仲裁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为贵”的仲裁理念,探索完善仲裁制度,开拓创新,拓宽案源,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积极作用,积极受理仲裁案件,发挥仲裁在化解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截止2014年底,共计办理仲裁案件1391件,涉案标的额23亿元。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仲裁制度的推行宣传不够、仲裁化解争议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仲裁机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同时,对完善仲裁制度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委贯彻实施仲裁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委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仲裁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报告制度、考核制度,问责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贯彻仲裁法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仲裁法律制度,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努力推动仲裁事业发展。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罗卫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所所长林永孟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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