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立法调研组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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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 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带领立法调研组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立法调研,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
调研组分别到金平区和潮阳区了解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据悉,汕头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与社会优待、社会服务和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出详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从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机构设置等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予以充分保障;老年人凭有效证件有望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医院就医、办理银行电信等业务时享受优待,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托、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记者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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