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带队到市公检法机关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
8月2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孙光辉带领市作风办、市食药监局、市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分3路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孙光辉检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市人民检察院的举报中心、视频接访室,市公安局的办证大厅、110指挥中心等,强调公检法机关要增强作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肃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要虚功实做,利用作风建设年活动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小抓实抓常,持续、深入开展好作风建设活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阶段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专门办公场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亮点;文件资料齐全,方案切实可行,问题台账清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特色、有落实、有成效;办公秩序井然,环境卫生整洁。
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高效、文明、便捷的诉讼服务中心,在原立案大厅服务中心窗口配套立案、信访、缴费等功能,配备休息桌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等便民利民设施;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增设“导诉台”和“资料收转岗”;设立法院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实现24小时延伸司法服务;严格安保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局域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作风建设年宣传发动,在办公大楼配置作风建设活动展示室,在楼道、办公室、会议厅等地点设置大量作风建设活动宣传画板,在电梯出入口屏幕上展播专题PPT图片,多形式、多维度、全方位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让全体干警对作风建设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入心入脑。利用“钉钉APP平台”建立考勤通报、考勤奖惩和补充侦查质量情况及超期判决案件情况通报等机制,实现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
市公安局注重作风建设年活动宣传工作,设置在办公大楼裙楼上每字边长各1.75米的“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活动主题十分显眼突出;文件资料分类精细,管理规范。从4月10日起,该局用1个月时间组织全警6000多人分批到汕头公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让全体民警增强公正执法、严守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飓风2017”专项行动绩效稳步提升。在全市6区1县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其中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助区3个多月来共办理业务65328件,日均583件;综合服务大厅1个多月来共办理业务28623件,日均795件,广受市民好评。
督查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院外一标识有“警车通道 禁止停车”字样的通道,停放有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小汽车。办公大楼各楼层消防逃生通道指示牌设置不足,且没有应急照明设备;部分办公用房面积过大,整改不到位;一些办公用房没有标识牌;有标识为“会议室”的房间实际上作为办公室使用;部分天花板渗水发黑、走廊墙体发霉。宣传栏设置在院作风办办公室内,尽管内容丰富,但宣传效果不佳;2楼宣传栏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在立案大厅,一些重要文书摆放在敞开的文件柜,保密意识不强。
市人民检察院的停车场有一辆小汽车没有悬挂车牌,也没有按规定放置临时号牌,还停放有无牌摩托车。机关食堂的厨房冰箱内食物存放杂乱、生熟食物没有分开,厨房内挂放有私人衣物,食物没有留样备查。办公大楼2楼一副科职干部办公室带卫生间、面积超标;一工作人员没有佩戴工作胸卡、摆放工作桌卡。4楼据介绍为支部会议室的428房间,内有沙发、大班桌、大班椅、冰箱、茶几、茶盘等用具,超出会议室的功能配置。5楼一办公室的计算机有上班时间电视剧的痕迹;走廊墙面有部分脱落,窗边部分墙面渗水、布满青苔。6楼一正科级干部没有按规定着装,没有佩戴工作胸卡,工作桌卡摆放也不规范。办公楼内多间办公室没有标识牌。
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大部分办公用房没有标识牌;消防逃生通道的门均被上锁,也没有应急照明设备。机关食堂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物残渣未及时清运;一废弃未使用的冷库,外壁上锈迹斑斑。4楼和5楼之间的楼梯间渗水严重。多个支队负责人办公室带休息室,面积超标。14楼指挥中心大屏幕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技术相对落后,图像显示不清晰。随机抽查的6名干警,基本上未能完整准确地表述作风建设年活动主题。
抽查8月23日和24日上午的考勤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上午有3人没有打卡记录;市检察院23日有8人迟到、1人早退。
(记者 李德鹏、魏青、张翌旸、李伟烽 通讯员郝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