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澄海分局电子票据公示(陈庆双)(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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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公 示
兹有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陈庆双(身份证号码:440521********2813),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住院,现提供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票据号0112000517,金额8412.54元)向澄海分局申报住院医保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城市享受医保待遇。
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澄海分局医疗工伤结算股反映情况。
联系人:林泽永
联系电话:0754-85886325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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