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集地告字201612号汕头市澄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澄集地告字 [2016]12号
澄海区土地交易所受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银北经济联合社委托并经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同意,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坐落于澄海区溪南镇银东工业区凤东路东侧片区等2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集[2016]12-1号
宗地 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主要条件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银北村4513-1 | 澄海区溪南镇银东工业区凤东路东侧片区 | 2403.6 | 工业用地 | 至2057年5月31日止 | ≥1.0,≤3.0 | ≤45% | ≥20% | 213.89 | 43 | 10 |
集[2016]12-2号
宗地 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主要条件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银北村4513-2 | 澄海区溪南镇银东工业区凤东路东侧片区 | 6800 | 工业用地 | 至2057年5月31日止 | ≥1.0,≤3.0 | ≤45% | ≥20% | 602.99 | 121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7日到汕头市澄海区土地交易所(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6幢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9日8时至2016年9月7日16时到汕头市澄海区土地交易所(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6幢二楼)向我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所将在2016年9月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9月8日09时00分在汕头市澄海区土地交易所(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6幢二楼)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宗地编号银北村4513-1:地上建筑物面积约720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51.78万元须由竞得人承担;宗地编号银北村4513-2:地上建筑物面积约9***8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73.39万元须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得人必须向出让方澄海区溪南镇银北经济联合社支付每年粮食保障金(即每年每亩1000元)。
(三)、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或转帐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它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2、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不付清地价款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拍卖出让地块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tggzy.gov.cn》、《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tchgt.gov.cn》、汕头市澄海区土地交易所交易大厅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6幢二楼
联系电话:0754-85738751
联 系 人:林先生 吴***
开户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土地交易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澄海支行
帐 号:693****5633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区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分中心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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