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挂牌督办通知汕安委办督〔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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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潮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7日16时许,位于你区铜盂镇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汕头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汕安委〔2011〕4号)的规定,现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调查,查清原因,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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