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境外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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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招展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9号)要求,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和有关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动员相关进口企业、中介机构等向境外企业广泛宣传,积极邀请其参展,利用博览会充分展示其自身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共享中国市场巨大商机。
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和有关企业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落实,全力做好招展工作。有关招展工作进展情况请于1月30日前首报我局 (1月31日后,按商务部及省商务厅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每周末上报更新后的招展表)。
(联系人:林铿,联系电话:88931822,传真:88931821)
汕头市商务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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