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1.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综合类或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1省级文物局或古迹保护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 2.2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的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⑴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⑵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⑸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下资料之一:①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及社保证明(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及社保证明(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⑹广东省以外企业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有委托)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