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1〕131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WG2021-66 | 宗地 总面积 | 52529.763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汕头市濠江区渔港经济区B-02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3.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100 |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45457.461 |
零售商业用地 | 7072.302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56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6921BB0049| 4424421BA0043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起始价 | 28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8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14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10时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商业用地(R21/B1)、服务设施用地(R22)。 3.本次出让用地实用地面积:52529.763平方米(78.79亩);需配建(幼儿园、停车场、绿地公园项目)用地面积:24016.982平方米(36.03亩);配建项目用地不计地价。 4.B-02-08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实用地面积:21216.906平方米(31.8254亩)。 ②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商业用地(R21/B1)。 ③1.0<容积率≤3.0,其中1.0<住宅容积率≤2.0、商业容积率≤1.0;21216.906平方米<住宅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2433.812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商业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1216.906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④建筑密度:裙楼≤35%(其中主楼≤25%)。 ⑤建(构)筑物限高≤100米。 ⑥绿地率≥30%。 ⑦停车配建比例≥30%(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⑧不得建设少于地面以上4层的独栋或联排住宅建筑。
⑨配建不少于6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房,并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5.B-02-09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实用地面积:31312.857平方米(46.9693亩)。 ②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用地兼容性:服务设施用地(R22)。 ③1.0<容积率≤3.5;31312.857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09595.000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④建筑密度:裙楼≤40%(其中主楼≤25%)。 ⑤建(构)筑物限高≤100米。 ⑥绿地率≥30%。 ⑦停车配建比例≥30%(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⑧不得建设少于地面以上4层的独栋或联排住宅建筑。 ⑨配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房,并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⑩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配建配电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等市政设施项目。
6.配建幼儿园B-02-10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实用地面积:7170.417平方米(10.7556亩)。 ②用地性质:服务设施用地(R22)(幼儿园)。 ③容积率≤0.8;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736.334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④建筑密度≤30%。 ⑤建(构)筑物限高≤25米。 ⑥绿地率≥35%。
⑦停车配建比例≥15%。 ⑧建设一座规模不小于18班的幼儿园。
7.配建社会停车场B-02-01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实用地面积:3178.849平方米(4.77亩)。 ②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③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357.698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④建筑密度≤50%。 ⑤绿地率≥25%。
⑥公共停车位≥158个(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3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8.配建绿地公园B-02-02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实用地面积:13667.716平方米(20.50亩)。 ②用地性质:绿地公园(G1)。 ③容积率≤0.1;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366.772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④建筑密度≤5%。 ⑤绿地率≥80%。 ⑥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5米。
9.该宗用地建设时应落实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中B-02-08、B-02-09地块的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B-02-10地块的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B-02-01、B-02-02地块的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
10.B-02-02地块应配建运动健身设施,配建10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 11.B-02-02地块应绿化美化绿地公园,配套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12.绿地公园总投资额应不低于600万元,停车场总投资额应不低于1200万元。投资总额届时以造价咨询机构核定金额为准,少补多不退。 13.绿地公园、停车场设计方案届时须上报濠江区政府指定部门审核。
14.文体设施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幼儿园、绿地公园、停车场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产权归政府(移交后配建项目土地来源为划拨);分期建设的,配套幼儿园、绿地公园、停车场,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开发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 15.土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
16.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7日到《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7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7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8日 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须负责投资、报建和建设配套设施,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汕头市濠江区渔港经济区B-02地块土地设施配套建设合同》。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交付至50%(含竞买保证金转付地价款),第二期50%在2022年6月20日前一次性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进行公告。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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