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窗口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取消后续工作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2012年7月17日,省政府公布第169号令《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事项。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取消后的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人社局窗口“三加强”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取消后续工作。
一、加强学习,确保工作按时高质完成。有关文件出台后,人社局窗口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解换发新证书、提交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等事项的操作方法,理清工作思路,确保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确保工作顺利铺开。人社局窗口现场解说、电话解答等方式,向前来咨询的单位介绍年检取消后的换证程序、年度报告书的提交等管理事项,以确保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换证工作,避免发生因换证不及时而造成原证书自动废止影响单位正常运行的现象。
三、加强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衔接。人社局窗口与业务科室做到及时沟通,并积极配合好资料收集、系统录入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衔接。
市人社局窗口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