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裕达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公告
当事人名称:深圳市鑫裕达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新围第三工业区C栋1层至四层、K栋1层至四层
法定代表人:陈茹
因你(你单位)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车间注塑废气未经收集直排室外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你单位自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6日予以查封.存放于你公司。
在此期间,你(你单位)不得擅自解封、使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
如你(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编号):李秋良002385、彭立009636
电话:29536303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504号二楼大浪环保所
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