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龙华区2018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结果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我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批准,我局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面向区重点企业人才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截至2018年10月11日,共94家企业申请本次人才住房,经核查,共88家企业符合2018年定向配租条件。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布。
一、配租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2018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且属于以下类别:总部企业、纳税100强、工业前50强、外贸前50强、中小微创新前50强、上市企业。
(二)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区重点企业(单位)工作;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5.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配租标准
(一)根据企业配额标准,结合实际申报量及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数量,确定单位配租套数。
(二)根据各单位申报小区意愿,在符合家庭人口数配租面积标准基础上进行分配;所需房源不足的,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结合实际进行调剂。
三、配租结果
本次共94家企业申请人才住房,符合2018年定向配租条件的企业有88家,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对本次配租结果进行监督和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1477770。
五、重要提示
(一)各申报单位可登陆申报系统查看本单位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按照相关规定将人才房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
(二)请公布名单中的企业于2018年10月22日前在申报系统提交本单位入住人员名单,按要求准备单位及申请人纸质材料,由住房专办员将相关资料交至我局并办理签约手续。
书面材料受理及签约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5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社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国鸿工业园3栋112办公室。
咨询电话:23332450,81477770。
逾期未签约的企业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全部收回。
实行定向配租的住房由承租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对承租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单位未按规定配租住房、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一经核实,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 2018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企业名单.docx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