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法律援助处荣获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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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近日,龙岗区法律援助处被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集体三等功。
2005年,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在区司法局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落实省、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大了法援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完善各种功能设施,抓管理,出效益,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服务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5年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375人次,接听148法律咨询电话628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2宗,被深圳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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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6:18: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