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协开展2018年4号提案票决评价
9月20日下午,区政协开展2018年4号提案票决评价活动,组织相关委员前往翰林城幼儿园实地调研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部门为推进公办、民办幼儿教育协同发展而开展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协副主席杜楚明、徐向明出席活动。
据了解,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汪长军提出《关于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公民办幼儿教育协同发展的建议》,被选定为2018年4号重点提案,交区教育局主办,区财政局等部门会办。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快速办理,制定了《龙岗区2018 年新型公办园建设实施方案》(深龙府办函〔2018〕26 号),成立了龙岗区新型公办园建设工作专责小组,把“大力推进新型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2018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及政府民生实事予以落实,于3月启动新型公办幼儿园建设调研工作。
据了解,区教育局拟订了《龙岗区新型公办园建设工作思路》,确定了以政府产权园为主的新型公办园建设思路,拟将现有区机关龙城、南湾、坂田3所分园登记为独立法人单位的新型公办园,将新建的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办成新型公办园,回收承办协议到期的幼儿园,转为新型公办园。同时,区教育局积极探索村集体幼儿园转型,鼓励国有企业或其它社会机构利用自有资产举办新型公办园。根据深圳市有关工作要求,到2020年龙岗区要完成125所新型公办园的建设任务,2018年要完成40所。区政协委员高度评价相关部门为解决龙岗儿童和家庭“入园难”所做出的努力,对办理结果均给出“满意”的评价。